加速無人機法規與整合 FAA 的再授權
美國眾議院交通和基礎設施委員會以63票贊成、0票反對的投票結果,通過了《FAA再授權法案:確保美國航空業增長和強勁領導力(H.R. 3935)》。該法案要求 FAA 在特定時間內制定視距外(BVLOS)的法���、無人機交通管理(UTM)和無人機整合方面的時間表。
該立法將為 FAA 未來五年提供資金,而目前的授權將於 2023 年 9 月到期。該計畫涉及 FAA 職權範圍的所有方面,其中第六章的航空創新,第 601 – 687 節涵蓋了無人機系統和先進空中交通(AAM)相關內容。
《確保美國航空業增長和強勁領導力法案》中值得注意的是,關於視距外(BVLOS)無人機操作的法規制定。儘管BVLOS航空法規制定委員會於2022年3月發布了他們的建議,但之後並未有制定草案的通知。根據該法案,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(FAA)將依循以下特定時間表執行法規制定過程:
(a) 通則 - 在本法案生效之日起不遲於4個月內,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局長應發布一份提案,制定關於無人機系統的適航性和操作法規,用於視距之外的操作,主要在地面以上 400 英尺或低於 400 英尺。
...(f) 臨時批准 - 在局長根據本節發布最終法規之前,局長應使用《美國法典》第 49 條第 44807 節中描述的程序,授權進行視距外的無人機系統操作。
(g) 最終法規 - 在本法案生效之日起不遲於16個月內,局長應發布確定本節所要求的最終法規。
